近日,针对疫情防控中部分单位和个人存在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新会区通报6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梅江村卫生站医师吴某为患者开具处方时存在不写诊断结果和处方用药不规范、不合理的问题。
处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对梅江村卫生站医师吴某作出责令暂停一年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伦某经营的仁义驿站、永安驿站、安怀坊驿站,其中仁义驿站没有向邮政部门报备,存在没有落实进场人员戴口罩、打卡场所码等情况,其从业人员没有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
处理情况:自9月5日起,仁义驿站、永安驿站、安怀坊驿站3家快递驿站停业整顿,全部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7天2检”。根据《国家邮政局安全监督管理司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适用邮政业行政执法措施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责令仁义驿站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二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梅江市场、仁义市场、江会水果批发市场开办(管理)单位未严格落实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营业期间未严格落实所有进场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约谈市场经营主体,责令落实农贸市场“专人驻场”制度和“包干”制度,落实农贸市场从业人员2天1检,落实入粤、中高风险区域来(返)新货车司机闭环管理,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培训。
案例四
江门站综合服务中心建筑工地施工单位对工人防疫措施管理不足,没有及时督促工人进行“7天1检”。
处理情况:约谈施工单位,责令停工整改,严格落实核酸“7天1检”,整改验收后才能复工。
案例五
10月10日,一名外市到江门市南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的货车司机酸检测结果异常,江门市南洋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提交涉检测异常司机的报备,企业主体责任存在缺失,存在漏报情况。
处理情况: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企业马上整改,并对负责报送外市来新货车司机信息的信息员给予行政或经济方面处罚。
案例六
10月14日,建发和玺项目工地发现一外来临时工人被关联密接推送红码,该人员虽然已落实落地核酸检测和3天3检,但该项目单位没有按我区要求加强外来人员的管控,存在未落实外来人员报备和居家隔离等问题。
处理情况:对项目工地及销售中心出具停工停业通知书,责令企业停工及开展核酸3天3检无异常后,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整改措施,并经区住建局复检合格才准予复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企业以上述通报中的典型案例为鉴,自觉履行防疫责任,遵守防疫规定。
广大市民出入各类场所应主动扫场所码。各类经营场所要守好场所码查验关口,确保“凡进必扫、逢进必检,不漏一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导,坚决落实各项防疫工作安排。齐心协力,共同筑牢防疫安全屏障!
原标题:《从严处理!新会区通报6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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