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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推窗见坟甚至墓园江门一知名项目

来源:江门市 时间:2021-3-22

期待的房子是推窗见景,实际上的房子却是推窗见坟,时代倾城(鹤山)项目,尤其是17栋、18栋的部分业主有些闹心,愤而向家长君报料。

项目位于鹤山市大雁山风景区旁,于年国庆期间开放营销中心及异地样板房,目前在售1/4/5/栋,带装修均价每平方米多元。

▲项目位置图及实景图

事件:部分业主反映房子紧邻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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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的一些业主在找项目讨说法。”6月5日中午,一自称时代倾城(鹤山)二期业主的A先生爆料。之后爆料的A小姐便是一期的业主,她于年买房,近期收楼。“快收楼了,有的业主就溜进去看了一下,不看还好,看了吓一跳,在低楼层可以看见坟山,在高楼层不仅能看到坟山,还能越过山顶,看见墓园。”A小姐感到有些害怕,“部分户型可能是床头对坟头,或者是阳台对坟头,餐厅对坟头。视力好点的会把对面看得比较清,包括扫墓,清明期间真的是现场直播啊。”估计多少人受到影响?两位爆料人告知:除了17幢、18幢的很多户型,还有14幢、15幢的部分户型。他们随后发来图片——▲红圈处是山头,17、18栋的部分户型,尤其是04、05户型与之紧邻。▲小区紧邻山头▲在部分户型可以看见坟头甚至山下的墓园▲业主反映:部分户型在阳台、卧室可以看见对面坟墓

焦点

“坟墓、墓园”这一不利因素有无告知?

对于“坟墓、墓园”这么大的不利因素,业主们为什么直到现在才发现、反映?A小姐表示:当初她买房的时候看过沙盘、公示栏,上面没有标注。而且,当时国道在修,销售不让他们进去看,而那座山也给挡住了。另外,有业主尝试拉开样板房的窗帘,但窗帘被钉死了。A先生则讲到:他去年买房的时候在周围转过,但当时在建国道,不怎么通路,不知道红色的房子是墓园,也不知道小山堆上有很多坟墓。A小姐还讲到:坟墓、墓园一事在业主群里掀起轩然大波,很多人找项目理论、协商,项目告知:滚动电子屏有提到坟墓、墓地这一不利因素。家长君于6月6日上午大约11点来到销售中心发现,在销售中心一角,排放着两个电子屏,里面除了写项目的地上、地下不利因素之外,还写到周边不利的环境因素——一、可能产生噪音、污染环境的因素。二、项目西北侧有座观音庙(示意图标注1),长期有少量群众烧香拜佛。三、普通公众所禁忌的因素:1、项目南面山上有坟墓(示意图标注2),朝西,清明节会有群众前来祭拜。2、山坡南侧有墓园(示意图标注3)

业主质疑一:电子屏的内容及显示时间

家长君梳理发现,部分业主有所质疑,主要有三点:一、买房的时候好像没有看到电子屏?项目人员回复:我司在销售中心首次对外开放时即以《时代公约》的形式公示告知群众。不利因素是一开始就有的。我们的《时代公约》即电子屏是销售中心开放同步设立的。二、项目是否会为了应对业主在电子屏上临时增加了“坟墓、墓园”的内容。同时,家长君走访时留意到,电子屏内容的落款时间是年7月30日,业主对于这一时间有所质疑。项目人员回复:《时代公约》内容即电子屏内容是在销售中心开放之前已做好的,没有修改过。三、电子屏的翻页时间较快,即便上面标注了相关信息,常人也难以看清。“2秒就过,就那个速度,你能看清20个字算我输,而且很久才出现一次。”A小姐表示,近几天她去看了两次,也只是看到了“坟墓”二字而已,然后就过了。项目人员回复:关于不利因素展示,是放在十分明显的地方,不存在常人难以看清的情况。

业主质疑二:销售人员有意隐瞒

此外,爆料业主还表示,销售人员当时没有告知坟墓、墓园这一不利因素。“销售人员再三保证房子对面是村民的祠堂。”A小姐表示。“主要是销售有意隐瞒,都说不知道。”A先生表示。家长君到访时,提及不利因素,接待的销售人员一开始只是提及噪音、灰尘,当家长君追问“还有没其他不利因素”时,销售人员表示可以去电子屏查看。时代中国回复:销售阶段,我司已经依法在销售案场进行了阳光公示,我司的销售顾问也都是经过专业培训然后上岗,并对前来看房、买房的客户进行逐一介绍公示在现场的项目资料。▲项目现状图

进展:公司正在尝试与村委进行初步沟通

问题已经出现了,接下来该如何解决?A小姐表示,部分业主已致电时代总部,对方有简单回复。他们找项目的销售和物管,对方很少回复。“现在部分业主的诉求是退房、补偿或者其他。”A小姐表示,由于项目的价格一直没怎么涨,甚至微跌,她即便想低价卖房,也未必有人接手。时代中国表示:据了解,山坟大多为周边村民后期迁置。考虑到少部分业主对此问题的疑虑,秉着积极解决问题的初衷,目前我司正在尝试与村委进行初步沟通、探讨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措施处理,后续如有进展,将及时转业主知悉。

观点:项目多些换位思考业主维权应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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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此类爆料并不鲜见,最普遍的是,小区附近准备建垃圾中转站,引发部分业主不满,家长君之前曾多次报道。在此,家长君有几点思考:一、如果项目做好了公示,业主们便要自我反思,对于购房这一大事,当时处理得是否比较草率,对于不利因素,是否看得不够清,问得不够细。二、如果项目没有做好公示,刻意隐瞒,业主们当时应保留证据,才利于自己维权。三、应该没有多少人愿意住在坟墓、墓园旁边,所以,部分业主的遭遇值得同情,项目应换位思考,多与他们进行良性、实质性的沟通。而业主即便是维权,也应合法、合理。四、希望透过这个案例,能给到更多市民,尤其是意向购房者一些启示。

新闻加点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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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注意事项去年9月,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买商品房的温馨提示,其中有几点,希望市民切记(上下滑动查看)

一、合同为准,拒绝忽悠。请您不要轻信广告宣传和口头承诺。项目建设有关信息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文件、图纸为准,对开发企业及其代理机构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及销售现场的沙盘、模型、样板房,请谨慎辨别。开发企业及其代理机构在销售商品房时,发布的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您有权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未写进合同条款中的事项,请不要轻信。

二、权责清晰,明白签约。请您审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请您在确认对即将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足够的了解,并在清楚理解要签署的文件内容后,方可签署《商品房认购书》。请您特别注意订(定)金退还与不退还的具体办法、计价方式(包括优惠折扣方式及其条件)、付款方式及期限、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装饰装修标准、商品房交付条件及时间、违约责任划分等相关条款,并就《补充协议》条款等合同内容与开发企业进行充分沟通,慎重考虑后再行签订。

三、依法维权,欢迎举报。您与开发企业及其委托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后,您与开发企业及其代理机构形成民事合同关系,如您与开发企业及其代理机构发生纠纷,请您依据《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有关约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请您注意收存有关宣传资料、销售现场信息公示资料和样板房实景图片等资料。如您发现开发企业存在“未取得预(现)售证书销售商品房”、“预售款未直接存入专用账户”、“未按规定在销售现场做好信息公示”、“将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委托未按照规定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房屋”等违法违规行为,请您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举报。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蓬江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江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新会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台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开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鹤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恩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最后,欢迎街坊们爆料,一经采用,马上付费。(具体操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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