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图解???
《办法》解读文本???
最新!旧楼加装电梯可提公积金!-----
-----
我市旧楼加装电梯工作按下了“加速键”。为助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幸福指数,近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及材料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新政策进一步优化了提取条件及办理资料,市民提取公积金更加简便了。一起来看看吧!
提取条件◆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可以在办妥电梯使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电梯使用登记日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出证日。
提取额度◆不超过增设电梯分摊的费用。
需提供的材料◆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增设电梯费用分摊的书面协议或确认书(表)、职工本人有效的收款账户。
温馨提示(一)不动产权证的产权人是职工本人、配偶或其他共有产权人,地址是增设电梯的住宅地址。职工本人不是增设电梯住宅产权人的,需提供结婚证。
(二)增设电梯费用分摊的书面协议或确认书(表),指与职工出资增设电梯的业主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确认书(表),书面协议或确认书(表)应载明每户业主实际出资金额,可以参考下图。
(三)职工本人有效的收款账户,指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开立的Ⅰ类结算账户,包括储蓄卡、借记卡或存折。办理流程?
亲,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承办银行有91间,前往银行办理前,建议先在粤省事公积金页面预约,节省排队时间喔!来源:综合整理自江门住建
原标题:《今日起实施!江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变化!》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ngmenzx.com/jmsls/11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