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消息,近日,江门市新会区雅兰轩酒店有限公司因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被江门市新会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人民币四千四百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这是江门市新会区雅兰轩酒店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情况被举发后,消防部门进行了相关调查与审查。
江门市新会区雅兰轩酒店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违规行为。江门市新会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江门市新会区雅兰轩酒店有限公司进行了罚款四千四百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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