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8号)规定,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湖北籍届毕业生每人可申领元求职创业补贴。目前,江门市相关部门已开展这项工作。
补贴对象: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湖北籍届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每人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申请方式:由各相关学校收集湖北籍毕业生的信息及银行账号,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资料。经核准后,补贴资金将发放到毕业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届湖北籍毕业生可咨询所在学校的负责老师。点击在看即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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