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养老金基本条件
参保人年满60周岁、且未定期领取社会养老待遇,并符合缴费年限规定条件的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组成,支付终身。
二、领取养老金手续办理
参保人达到60周岁时,缴纳当年城乡居保保费后,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个人账户专用折》到邮政储蓄银行代办网点柜台办理领取养老金待遇申请。参保人在申领待遇的同时,持社会保障卡,填写《江门市城乡居保待遇社会保障卡发放申请书》,申请将待遇发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三、生存资格认证
已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每年需办理养老金生存资格认证手续:
1.生存资格认证时间:每年5至6月
2.提交资料:个人身份证和《待遇资格证》
3.生存资格认证机构:村(居)委会或当地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
逾期没有进行养老金生存资格认证的,从当年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
四、丧葬补助费办理
1.丧葬补助费标准为一次性每人元。
2.提交资料:参保人死亡后1个月内,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参保人死亡一次性待遇继承证明书》(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人和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到邮政储蓄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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