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全省的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行政管理职位科员:1名。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一)具体条件:
1、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行政管理(A)、行政管理(B)、人力资源管理(B)、新闻学(B)、应用语言学(B)、汉语言文学(B)、秘书学(B)、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政治学类(B)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适合男性;
2、具有公务员身份;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以下等次记录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或直系血亲、近姻亲担任选调机关班子成员的;
5.在现单位工作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选调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择优拟定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2月13日。
2、报名地点: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人事科。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登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治白癜风那家医院最好浙江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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