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门出了名人多车多,
但是车位却没有几个!
就算有现在也要10几20万一个,
简直比小车还要贵!
因为车位供不应求以及价格高昂,
导致许多江门人上下班
想找个车位停车都难过登天!
关于小车的停放问题,
相信大家都很关心。
不过《物权法》出台后,
车位的归属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
物业不能随意规划车位,
更没有对所有车位的处理权。
而且
以下三种特殊的停车位,
是不允许物业私自出售的。
1按公建分摊的地下车位。
这种车位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因为开发商在销售小区房屋时已将地下停车场按公建面积分摊给全体小区业主的,从法律上讲停车场产权归全体业主。
所以开发商或者物业无权将这些车位签约或者售卖给某一个人,车位的所有权转让协议需要征得业主大会同意才具有法律效益。
2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
开发商占用业主共有的活动场所、道路或者绿地来修建的车位,按照《物权法》,这一部分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这类车位产生的收益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均无权擅自出租或出售。
3地下人防车位。
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
产权既不归业主,也不归开发商,是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小区的业主对其有使用权,只要缴纳管理费即可使用。
现在的车位10几20万一个,
但是还是有许多车主想买!
所以声色哥要提醒大家:
在购买车位时要先了解
车位的原始产权人是谁,
有没有权属,不要被坑了!
买了车位的江门小伙伴,
看到这条信息不要哭!
赶紧检查一下自己车位的产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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