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公布年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结果,全省7家妇幼保健机构进入三甲妇幼保健院行列,我市第一、第二妇幼保健院榜上有名。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年版)的通知》(国卫妇幼发〔〕44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妇幼函〔〕14号)的规定,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年申报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的机构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经审议并公示,确定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茂名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有效期四年,自年3月9日至年3月8日。
目前,惠州市已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等6家“三甲”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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