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发布了关于领取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的通知,大立教育小编整理了相关通知内容如下,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发放佛山考区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初中级)资格考试(纸质)证书的通知各位考生:
我办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初中级)资格考试(纸质)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名称: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初中级)资格考试(纸质)资格证书。
二、证书人员:在佛山报名点报名参加年一级消防工程师、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三、领取办法:
1、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年4月18日至年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休息)。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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