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支持防疫应急保障物资生产(第一批)的扶持措施的通知》(江工信发〔〕16号)及《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年支持防疫应急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技改(扩能)奖励资金的通知》(江工信技改函〔〕2号)工作要求,现将江门市年支持防疫应急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技改(扩能)奖励资金拟安排计划(第二批)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点击可查看大图)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ngmenzx.com/jmszz/7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