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年第2期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黑名单”。共涉及蓬江区、江海区7家药房。具体情况请往下戳↓↓↓
根据《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的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现将江门市年第2期“黑名单”信息向社会公布如下:(具体信息请戳以下大图)
通过图表可见,以上药店因销售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假药,如:双效伟哥、中华牦牛鞭等药品,而被吊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
忘各位负责人引以为戒,购买药品时,街坊们也得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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