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江门年上半年第二阶段申请认定高中、职中教师资格网上报名不久后开始啦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
年6月15日至24日
江门市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分为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图源:摄图网(ID:)
一、受理对象江门市教育局确认点受理如下对象:
1.江门市户籍(含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2.港澳台居民(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为江门市的)
3.驻江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江门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符合以上条件申请人可在我局申请认定高职中(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申请初中及以下(含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人员请到个人户籍(含居住证)、部队所在地的市(区)教育局办理。
江门市各市(区)级认定机构联系
蓬江区:;
江海区:;
新会区:;
台山市:;
开平市:;
鹤山市:;
恩平市:。
二、认定时间安排(一)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年6月15日至24日
(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年6月24日至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体检时间:年6月24日、6月25日和6月28日,上午8:00时,医院体检。
医院:医院19号楼(健康体检大楼)。
三、认定范围(一)户籍在江门市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江门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江门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江门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其他人员申请认定高职中(含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以上人员参与免试认定中小教师资格改革的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5号)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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