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 >> 江门市政治 >> 正文 >> 正文

东江门开平一工人被判刑4年6个月那么这

来源:江门市 时间:2024/3/24

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不可避免地会因为琐事与主管领导发生争执或争执。最重要的是冷静地解决,而不是冲动地报复领导。

这名男子老徐从湖南家乡来到广东工作多年。事发前,他一直在广东省江门市开平市水口镇的一家公司工作。在工作期间,他因多次受到老板廖的公开批评而积怨,这导致了杀害廖的动机。年8月4日下午13时许,老徐在工作模具车间写下遗书后,手持模具,乘廖先生毫无准备,多次猛击对方头部。随后,老徐被在场同事发现并制止,并被在场的公安民警逮捕。经法医鉴定,廖的伤害程度为轻伤一级。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老徐故意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老徐已开始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成功,是犯罪未遂,可以与既遂犯相比较轻或减轻处罚。被告知道其他人已经报警,仍在现场,在逮捕过程中没有抗拒逮捕,并承认自己的罪行,是投降,可以减轻或减轻处罚。被告自愿认罪,自愿签署《认罪处罚书》,公诉机关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四至六年有期徒刑。

受害人廖某表示,由于被告老徐的行为,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他要求被告赔偿.47元的医疗费用,元的误工费用,元的交通费用,元的护理费用,共计.47元。被告老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无意见,愿意依法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但现在没有能力赔偿!

江门开平市法院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老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4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同时,他命令廖赔偿6.05万元的经济损失,驳回廖的其他要求。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angmenzx.com/jmszz/1048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