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年江门市外贸发展资金实施方案(调整)》(江商务法规〔〕16号)及《年江门市外贸发展资金实施细则》(江商务财〔〕22号)安排,现就年江门市外贸发展资金第二期(7-9月份)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支持内容及标准
江门市外贸发展资金的支持对象、支持内容及标准按照《年江门市外贸发展资金实施方案(调整)》(江商务法规〔〕16号)及《年江门市外贸发展资金实施细则》(江商务财〔〕22号)要求执行。本次为第二期申报,申报项目为江门市商务局或其核准机构组织的开拓市场活动,项目完成的时间在年7月至9月期间。
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
(一)江门市外贸发展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需有法人代表签名。
(二)未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海关报怎样治疗白癜风呢北京治疗白癜风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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