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正式印发《江门市科学技术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我市科技事业发展的基础与形势、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领域、重大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指导我市未来五年科技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1“十二五”期间我市科技创新取得新成就“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科技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持续增强,逐渐走出一条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发展路径,形成以科技创新为主要支撑引领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年和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成功获得珠三角(江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等国家级称号。
序号
指标
年
年
年
年
年
1
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25
1.49
1.61
1.74
1.8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家)
3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24.90
26.32
27.01
28.92
30.48
4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家)
18
20
55
62
95
5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1.32
2.09
2.36
2.84
3.75
6
科技企业孵化器(家)
4
4
4
8
9
2“十三五”期间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十三五”期间,《规划》按照“创新驱动、产业导向、协同创新、东联西拓”的思路,提出我市要努力增创创新发展新优势,补足短板,充分发挥珠三角与粤西桥梁和纽带作用,东联广深和港澳,西联粤西经济带和东南亚国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科技创新发展。
《规划》提出八大方面重点工作:1、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2、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3、支撑创新型经济发展。4、加强创新载体建设。5、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6、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7、优化创新创业环境。8、提升民生科技服务水平。《规划》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科技投入、完善创新政策、加强监测和动态调整等四方面保障科技创新发展。
1“十三五”期间我市科技创新目标《规划》提出,到年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成为珠江西岸重要科技产业创新基地,珠三角重要创新型城市,小微双创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持续优化,成为珠西新的创新中心及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标杆城市,成为辐射粤西地区创新发展的策源地,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市,构建创新型经济体系和创新发展模式,主要科技指标增速位居珠西六市的前列,实现“五个倍增”。
序号
指标
年
年
增幅
1
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1.8
3.00
66.67%
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家)
.20%
3
科技型小微企业(家)
.02%
4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3.75
6.6
76.00%
5
每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5.35
10.70
.00%
6
科技进步贡献率(%)
50.76
61
20.17%
7
技术自给率(%)
73.74
76
3.06%
8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
30.48
45
47.63%
9
科技企业孵化器(家)
9
30
.33%
10
省级及以上研发中心(家)
66.7%
11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家)
4
1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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