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江门创新创业、安居乐业,近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开展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服务站申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港澳机构参与建设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服务站作了详细的指引,明确了建站条件、服务站职责、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管理考核要求及经费发放等要求。
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1建站条件(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从事就业创业服务、人才智力交流等业务,有良好信誉。
(二)有从事人才智力交流业务的人员、场所和设施,自设有网站,能独立承办港澳地区招商、外事侨务、引智活动。
(三)掌握港澳地区人才信息,掌握当地学生团队、高等院校研究团队、科研团队及科研项目等信息,人脉关系好,熟悉当地保护知识产权法律及人力资源市场运作。
(四)具有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畅通沟通的渠道,在江门市具有分支机构或所辖管理机构的优先考虑。
2申请材料相关有意向建立服务站的机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促进科递交申请建站材料,材料证明如下:
(一)意向机构的组织机构简介;
(二)意向机构的合法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意向机构开展两个以上组织人才引进、项目引进、创新创业、接待活动等案例或旁证材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向意向机构讲解说明服务站职责、考核方式、工作补贴等内容。
3筛选公示、签订协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单位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建站对象名单,并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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